多次偷电瓶车会被判刑多久?
相关领域:盗窃罪
多次偷电瓶车构成盗窃罪,结合四川遂宁(2024)川0903刑初114号生效判决,黄松柏从刑事辩护实务角度分析多次盗窃的定罪量刑要点。
多次偷电瓶车会被判多久?
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,认为偷电瓶车价值不高不会被判重刑,多次盗窃的情况下量刑会怎么计算,黄松柏结合(2024)川0903刑初114号生效判决分析:
核心争议解答
本案争议焦点为存在累犯、坦白、认罪认罚等多个量刑情节时,法院如何平衡量刑最终得出判决结果。在本案特定事实下,法院综合各情节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,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累犯从重,对坦白、认罪认罚从宽的量刑规则适用。黄松柏办理同类盗窃案件时,通常会先梳理全部量刑情节,再逐一论证每个情节对量刑的影响,争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。
本案基本事实与裁判结果
本案被告人蔡某于2023年5月到2024年1月期间,在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多个地点,多次盗窃他人电瓶车共计9辆,后以200元每辆的价格卖予废品收购人员,共获利1800元,其中一辆电瓶车经价格认定价值为600元。
蔡某曾三次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,2020年上次盗窃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本案盗窃罪,属于法定累犯。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,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、罪名以及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的量刑建议。最终法院审理后,认定蔡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,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,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,同时责令蔡某向各被害人退赔相应经济损失。
什么是多次盗窃?不需要数额就能定罪吗?
根据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,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就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,多次盗窃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入罪标准,只要次数够就可以直接定罪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即构成盗窃罪。
本案中蔡某八个月内盗窃9次,远超过三次的认定标准,所以哪怕大部分盗窃车辆没有做价格认定,总获利只有1800元,依然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。这也是很多人容易踩的法律坑:不要认为小偷小摸金额低就不构成犯罪。
累犯对盗窃罪量刑影响有多大?
实践中,累犯对盗窃罪量刑的影响很大,法律明确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,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。根据量刑指导意见,累犯一般会增加基准刑的10%-40%的刑罚。
在本案特定事实下,蔡某属于累犯,所以对其从重处罚符合法律规定,如果本案中蔡某不属于累犯,在存在坦白、认罪认罚的情况下,量刑肯定会低于一年二个月。
案例检索信息
案号:(2024)川0903刑初114号
案由:盗窃罪
审理法院: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
裁判日期:2024年4月17日
法律依据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: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: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
黄松柏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,给出以下建议:
关键证据质证层面,盗窃案件的核心证据一般是监控录像、被告人供述、被害人陈述、价格认定意见,办理同类案件时通常会重点审查每一起盗窃事实是否有完整证据链,价格认定程序和依据是否合法合理,如果存在证据缺失或者程序违法的情况,要及时提出质证意见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尤其是多次盗窃案件中,每一起事实都需要有证据支撑,缺少任何一起的关键证据都要依法提出异议。
事前风控层面,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,认为小偷小摸几次金额不大就不构成犯罪,实际上根据刑法规定,两年内盗窃三次就属于多次盗窃,构成盗窃罪,一定要遵守法律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;同时对于普通车主来说,电瓶车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或者有监控的区域,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。
对于涉嫌盗窃的当事人来说,如果确实存在盗窃行为,到案后如实供述,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以得到从宽处理,本案中蔡某就是因为认罪认罚得到了相应的从宽,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。当然,如果不存在盗窃行为或者有正当辩护理由,也要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提出辩护意见,不要盲目认罪。
需要注意的是,每个案件的事实细节都存在差异,本文分析仅作法律实务参考,具体问题需要结合个案事实咨询专业刑事律师。
本文由黄松柏解析,案例来源:中国裁判文书网,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,仅作法律实务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